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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思考色輪以及如何在丹尼爾史密斯學院研究色彩時,我們發現自己面臨著兩個多世紀以來藝術家、科學家、教授和色彩學家所關心的同一個問題……我們使用哪種色輪?
對於顏色的解釋已經透過三角形、圖表、球體、圓形、輪子和圖形的形式提出。 18 世紀初期, 我saac 牛頓證明白光是由所有光譜顏色組成的。他創建了一個色輪,將光譜的純色調放在色輪的外側,然後將每種顏色在中心變為灰色。
三成分理論(由物理學家托馬斯·楊首次提出,後來由 JC 麥克斯韋和 H. 馮·亥姆霍茲加以擴展)表明,自然界具有三種基本感覺,分別對紅光、綠光和紫光作出反應。彩色印表機雅各布·勒布朗發現,他可以只用三種顏色——黃色、紅色和藍色——來表現所有可見物體。美國畫家阿爾伯特·孟塞爾 (Albert Munsell) 根據色調、色度和明度排列色輪…而奧斯特瓦爾德的系統則定義了純色調,並根據顏色所含白色和黑色的量對顏色進行分類。埃瓦爾德·赫林發表了他的理論,認為三對相反的感覺產生了所有顏色——藍色和黃色、紅色和綠色、黑色和白色。
經過大量研究,我們最終決定以色彩視覺為基礎來製作色輪,色彩視覺是對我們用眼睛感知或看到的東西的測量評估,也稱為 比色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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